團體保險,對於企業的必要性,對於個人的重要性
團體保險是什麼呢?
團體保險是什麼呢?通常是以企業或團體為承保單位,為旗下員工或團體成員購買保障,一般視為員工福利的一種,也是企業最常使用來分擔員工在執行職務期間若發生意外傷害而產生風險的工具。
團體保險投保門檻相對低、保費較便宜、保障範圍與內容可客製化,且不僅只有員工可投保,員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皆可納入保障名單內,因為是集體購買的概念,保費一般比買個人險划算許多,更具成本效益。
團保的保費正常由企業主支付,但也可與保險公司協調提供多種保障方案,針對部分方案由企業主與員工共同支付。
接下來介紹團體保險的主要內容與對於企業與個人的重要性:
*團體保險,員工必須超過5人以上
依照保險公會規定,團保的員工投保名單必須至少5人,避免有些團體單純為了便宜的保費,隨意將家人、小孩納入承保名單內。
*團體保險,保障期間一年期
大多數是一年一約,企業會與保險公司擬定適合該公司的保障項目與方案內容,合約一到期,雙方皆有權利決定是否有意願再續約,費率與保障內容是否需要再調整,因此團保是無保證續保。
*團體保險,非強制性保險
依現行法律,並沒有強制要求企業必須投保團體保險,但企業主若願意為員工多一點保障,可以另外向保險公司投保團體保險。不同的保險公司,給予的條件不同,有的為全天候24小時皆有保障,有的則是僅在上下班途中以及上班時間。因團體保險非強制性,員工亦不可要求資方必須幫自己加保。
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相關規定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補償責任包含了以下五點:
1. 醫療費用
2. 不能工作期間工資補償
3. 喪失工作能力補償(40個月的平均工資)
4. 失能補償
5. 死亡補償和喪葬費
萬一員工在執行職務期間發生較嚴重的意外(如需要休養半年以上或是達到失能狀態),雇主所需面臨的補償責任從一般醫療費用到工資補償,甚至失能補償,若僅靠勞工保險根本不足以支付,除了面臨員工官司求償,更可能影響整家企業的經營。
*企業經營兩大安全網
ㄧ、勞工保險:
為強制性的社會保險,為所屬員工加保是雇主的法定義務,並非企業福利的一環。勞保是勞工面臨傷病、失能、年邁無法工作,甚或是不幸往生等人生重大事件時,提供經濟支援。
二、團體保險:對企業來說
優點1.保費便宜、可彈性調整
團體保險是將公司員工納入投保名冊,成立一張保單,若企業規模大一些,員工人數多,旗下公司多,就可跟保險公司訂立客製化的保障方案,並擁有議價空間,降低保費成本。目前市場上多數公司都有針對新進員工到職、原來員工離職,可以直接線上操作團保名單的加退保,省下許多行政的時間與人力成本。除此之外,員工不需額外接受體檢就能正常投保。
優點2.彌補勞工保險的不足
上述有提到依勞動基準法第59規定,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雇主有其補償責任,勞工保險的醫療保障與薪資補償是最常發生雇主必須再自掏腰包的部分,透過團保提高意外醫療保障額度,特別是意外實支實付的部分。另一部分為職災補償保險,也就是彌補勞保傷病給付不足之處。
舉例來說:
員工實際領取薪資6萬元/月,若公司投保薪資級距未足額,僅45800元,一旦員工因職業災害導致必須在家休養,就可透過勞保與團保完全補償該支付給員工的薪資。(特別提醒:公司必須支付該員工所有保費才視為此團體保險可列為雇主抵充之責任)
優點3.提高員工工作安全感、提升幸福感
企業願意提供團體保險,讓員工感受到企業的重視,有效降低離職率。
優點4.企業可扣抵營業稅
企業幫員工投保團體保險,保費可列入營業費用,扣抵營業稅。規定是每個月員工的保費必須在2000元以內,可直接列入營業費用,也不需列入員工薪資。若保費超過2000元,就會被視為是員工薪資所得。
特別注意事項:
團體保險多為一年一約,因此當公司於前一年度理賠金額過高,造成損率太高,就可能不能續保,就要再找其他公司評估是否願意承接來年的團保。
團體保險對於個人的重要性
優點1.體況要求寬鬆
個人投保商業保險,除了健康告知外,還可能需要做體檢,團保則僅需健康告知,核保標準上相對寬鬆,也不限定特定年齡與體況。
優點2.保費便宜
團保採用公司統一投保,多人納保,若身屬大企業更有議價籌碼,保費甚至可能打個7~8折。
優點3.增加個人保障、提高工作安定感
完善的團體保險,可能兼具意外、住院、失能等等保障,讓員工在工作時更無後顧之憂。
優點4.可幫家人投保
員工可自費幫家人加入團體保險的方案,除了配偶與子女外,有些年紀較長的直系親屬,也有機會擁有保險。
特別注意事項:
1.團保內容無法自行選擇:
皆由企業與保險公司洽談後提供固定方案,就無法以自身需求角度去規劃,因此可將團保視為增加保障的一個工具。
2.離職後保障可能就消失:
人生難免會遇到想轉換跑道或另謀高就的時候,一但離職,保障就沒有了,雖然有些團保有規定可以轉成個人險帶走,但仍要視該保險商品條款去做確認。
3.並非每一家公司都有團保:
團體保險要看企業主對於風險保障的意識是否足夠到願意投保,通常越具規模的企業就越有風險意識。
總結:
團體保險其實在企業與員工的角色上扮演滿重要的位子,以企業主來說,除了可有效轉嫁企業主的經營風險外,還有節稅效益。以員工來說,在工作時間內可提高自身保障,也有機會用便宜的費用幫家人投保,因此好好篩選一份完善的團體保險非常重要且必要,建議各位企業主在經營管理上別忽視這一部分。